5月20日,很多人会用美丽的首饰给独爱的人惊喜和宠爱,那么你知道金银首饰里还包含了哪些消费税的常识吗?今日小编就带古玩探究一下吧~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事务的单位和个人,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交税人;托付加工(还有规则者在外)、托付代销金银首饰的,受托方也是交税人。
对既出售金银首饰,又出售非金银首饰的出产、运营单位,应将两类产品区分清楚,别离核算出售额。凡区分不清楚或不能别离核算的,在出产环节出售的,一概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;在零售环节出售的,一概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。运营单位兼营出产、加工、批发、零售金银首饰事务的,应别离核算出售额,未别离核算出售额或许区分不清的,一概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。
根据《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交税环节有关问题的告诉》规则,自1995年1月1日起,金银首饰消费税由出产出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。
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规模仅限于:金、银和金基、银基合金首饰,以及金、银和金基、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(以下简称金银首饰)。金银首饰的规模不包含镀金(银)、包金(银)首饰,以及镀金(银)、包金(银)的镶嵌首饰。
问:商场或金融机构出售的金条、金币、金银摆件等归于金银首饰规模吗?应征收消费税吗?
答:金银珠宝首饰包含:凡以金、银、白金宝石、珍珠、钻石、翡翠、珊瑚、玛瑙等尊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、人工宝石等制造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(含人工金银、组成金银首饰等)。而黄金金条、金银摆件、金牌等不归于以上规模,也不征收消费税。
交税人零售金银首饰(含以旧换新),于出售时交税;用于奉送、资助、集资、广告、样品、职工福利、奖赏等方面的金银首饰,于移交时交税;带料加工、创新改制的金银首饰,于受托方交货时交税。
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动交税环节后,运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,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;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。
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问题解答的告诉》(国税函[1997]306号)规则,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出售的金银首饰应当征收消费税。也就是说,出国人员免税商店免征的是关税,而并不是增值税、消费税等流转税。
交税人出售金银首饰,其交税责任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获得销货凭证的当天;
用于奉送、资助、集资、广告、样品、职工福利、奖赏等方面的金银首饰,其交税责任发生时间为移交的当天;
2.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出售的,不管包装物是否独自计价,也不管管帐上怎么核算,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出售额,计征消费税。
3.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,应按受托方出售同类金银首饰的出售价格确认计税根据,征收消费税。没有同类金银首饰出售价格的,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。组成计税价格的核算公式为:
4.交税人选用以旧换新(含创新改制)方法出售的金银首饰,应按实践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悉数价款确认计税根据征收消费税。
5.出产、批发、零售单位用于奉送、资助、集资、广告、样品、职工福利、奖赏等方面的金银首饰,应按交税人出售同类金银首饰的出售价格确认计税根据,征收消费税;没有同类金银首饰出售价格的,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。组成计税价格的核算公式为:
小陈将公司持有的一批本钱为10000元的出资金币托付金店加工为3枚金戒指,作为公司优秀员工的奖赏,向金店付出1130元加工费。请核算该笔事务的消费税。
该笔事务为带料加工事务,因为金店没有同类首饰,需按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纳消费税。
该笔事务为以旧换新,应按实践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悉数价款确认计税根据交纳消费税。